Tuesday, March 8, 2016

霹雳州行动党谴责内陆税收局以一个大马援助金申请者在商业注册局有资料所以被拒。




图1:黄文标(右)与胡女士呼吁内陆税收局应该合理化处理一个大马援助金申请。

图2:胡女士1988年已经退出股份的证明,但是还是被内陆税收局以有商业注册拒绝援助金申请。

霹雳州民主行动党对于一个大马援助金最新审核方式,凡事申请者在商业注册局资料库,无论是活跃,冬眠,生意结束,还是已退出股份,都不被批准接受援助金表示不满,也敦促该部应该合理化处理申请。

行动党德彬丁宜区州议员黄文标今天是接到选民胡添英女士,投诉有关她一个大马援助金被拒绝,原因是她在1987年因商业注册参与股份。但是内陆税收局却没有留意她半年后在1988年已经正式退出股份,至今都没有注册任何生意。此事也让她必须花费13令吉80仙的商业注册查询费,以及浪费她时间前往商业注册局和霹雳州内陆税收局,而最后的结论是内陆税收局需要等到本月15日才能处理援助金上诉文件。

对于胡女士的遭遇,黄文标谴责内陆税收局如果要过滤申请者的财务状况,因该更详细地获取最新的资料,而不是以不专业的模式来审核,然后为申请者带来不便,最后导致援助金迟迟无法发出。而且内陆税收局为何能够以目前上诉表格还没准备好,所以必须等待3月15日至4月15日之间才能处理,这理由是难以被人接受。当局是应该更早准备好,让上诉不必麻烦地等待,和拖延发放援助金。

最后他希望内陆税收局是有必要重新检讨这种作业模式,这样才能让所有援助金申请带来不必要的阻碍。因为要给援助金,也要给的有诚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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