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9, 2008

拨款的意义

当霹雳州政府308在改朝换代后,令人注目其中一项308前没有处理过的事项就是州政府拨款,现在终于能够让民联议员来善用。但是如何能定为“精明”的拨款用法,那就值得我们去深入了解。
以往至今的州政府,还是保持半年拨出7万5千令吉给执政党议员。当中的30%能够以津贴形式(Outright Grant)直接以州政府支票给注册的受惠机构。其余的拨款必须或完全拨款向州政府经济策划部申请小型选区建设工程。
国阵执政期间的华裔议员,通常都是专注于把30%的拨款给予社团,非政府组织,庙宇和学校等,来与这些组织“交情”与“打交道”。最后就是在报章上争取曝光率,来提高知名度。
政府拨款,简单来说也是出自于人民的纳税钱。本该是回馈在自己选区人民的发展建设,本人是非常遵守这个基本道理。虽然7万5千令吉不能达到任何显著的建设,但如果能够加以善用,至少可以改善一些“小小问题”,不至于这些小问题以后积少成多而变大问题。
对于拨款给于部分常年需要政府拨款来生存的社团组织,那本人就有些个人意见,希望大家能够以客观角度来研究。
任何组织都需要经费来运作,身为非盈利组织的财政更需绞尽脑汁与理事们寻找收入。但是本人认为如果组织的运作费用大部分需要政府拨款来生存,那可是不健康的现象。由于社团组织的成立是造福与社团相关人士,提倡社会关怀精神。如果过于依赖政府拨款,还需要人民的钱来求存。那么不是为人民增添负担吗?给的人民代仪士只是为了个人宣传而盲目拨款,是不是会被套上浪费公款和自私自利的罪名?
平时给于社团和非政府组织拨款常见的3至5千令吉和1万至2万给予学校和庙宇,坦白说是杯水车薪的数量。所以霹雳州务大臣尼查公布拨出1000公顷给州内9所独中贯彻以地养校计划(其实学校本该由中央政府照顾但事实没有),来减轻华社和独中的包袱。所以这是值得我们探讨的方式,以让国内的社团组织能够开发更多的合法收入管道,而拨款才能够让子民们受惠。
对过去冒冒然开口要拨款的不健康文化必须格外小心处理。原因要提升大马的社会价值观,就要远离以往“伸手拿钱,不问就给”旧思维。身为人民代仪士需要谨慎和透明地安排拨款的去向。因为那是人民的血汗钱,政府只是人民的信托单位,议员是人民的代理。不是用来买人情,不是个人宣传品,不可以乱乱花的工具,依然固我者4年多后自己的政治成绩单将会被人民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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